2004年12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了一元钱 伤了一只眼
柯愈全

  安徽人吴某和丽水人应某同在宁波某饭店工作又同租一间屋,然而,这对好朋友居然为了一元钱大打出手,结果吴某打伤了应某的眼睛,最后只好闹到派出所去解决问题了。
  原来,吴某和应某都喜欢下象棋,12月4日晚上,两人下班后又开始比试,并商定输一盘付一元钱。“杀”到后半夜一点多,吴某输了一元钱。早上起来,应某向吴某索讨一元钱,吴某却认为应某太小气,由此引发争执,最后动起手来。结果吴某打伤了应某的左眼。(柯愈全)